实现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
记者:蓬溪县在发展生态农业过程中,如何通过规划来更好地发挥特有的农业资源优势?
吴相洪:我们依托良好生态环境和资源,通过推进“一态三化”,即原生态,集约化、标准化、品牌化,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。
我们充分发挥生态资源丰富的优势,积极发展原生态种植业、原生态畜牧业,成功探索、推行出的“猪—果—草—鹅—鱼”和“稻—菇—菜—菜—菜”等现代循环农业模式,通过人力财力投入的减少,动植物的排泄物、废弃物的循环利用,真正实现了低碳经济循环农业产业层次的提升,面源污染得到更好防治,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。
同时,我们加大力度健全完善绿色食品生产、监管体系,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检测验收;原生态鹅质量检测已达国家禽肉类最高标准————绿色食品标准;矮晚柚生产基地通过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验收,产品已获有机食品认证;红参水果胡萝卜通过北京市场准入质量检测,促进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,进一步提高了农产品的安全性。
我们还坚持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为平台,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,实施一批以中国红海项目为代表的重点生态旅游观光项目,促进了全县乡村生态旅游业健康、有序和快速发展,成为提升现代林业、促进林农增收、加快城乡统筹的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通过实践,蓬溪在发展经济的同时,生态平衡也得到了更好的维护,实现了经济、社会和自然生态和谐发展。
促进农民增收致富
记者:生态农业对促进蓬溪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体现在哪些方面?
吴相洪:生态农业的发展对蓬溪农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,不仅促进了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,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污染,而且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,提升了蓬溪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。
具体说,蓬溪在发展生态农业中,通过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,按照“公司+基地+专合组织+农户+市场”的产业化运作模式,积极发展农民专合组织,带动80%以上农户参与绿色生态农业产业发展;通过建立风险基金、二次返利、分红等机制,努力探索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、风险规避新机制;通过建立积极推进“多方联动、合作共赢”的“生猪业主寄养制”、“母山羊(兔)寄养制”、“农作物业主寄种制”、“土地认种制”等“寄托生产制”产业发展模式,带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。2009年,PIC生猪养殖户户均增收2000元,原生态鹅养殖户户均增收1000元,食用菌种植户户均增收2000元,矮晚柚种植户户均增收800元,蓬溪高β胡萝卜素甘薯种植户户均增收500元,青刀豆种植户户均增收800元,蓬溪仙桃种植户户均增收2000元。
记者:下一步蓬溪发展生态农业有哪些举措和思路?
吴相洪:蓬溪的农民已经受益于生态农业的发展。今后,我们将结合自身的产业特点、资源禀赋、环境容量等实际,进一步坚持发展PIC生猪、原生态鹅(兔)、食用菌、蓬溪仙桃等生态种养殖产业,提升生态农业品牌,确保有更多更好的无公害、绿色、有机农产品上飞机、成专供、进超市;进一步抓好农产品安全性的提高、生态环境的改善、污染的防治、生态平衡的维护,培育生态文化,发展生态经济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、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和生态文明加快建设,力争到2015年,将蓬溪建成生态经济较为发达、生态环境优美、生态文化繁荣、生态家园和谐的生态县。